近日,有网友称,成都有不少共享单车的车身、车座上被喷涂了淫秽网站的广告,此事引发广泛关注。成都市公安局5月9日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目前已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5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警情续报,称针对群众反映成都市部分共享单车被张贴、喷涂各种非法小广告问题,成都市公安局在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抓获涉案人员70余人。
继5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通报首批4起典型案例后,现就第二批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五: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男,31岁)在共享单车上喷涂淫秽网站广告,通过引流获取网站充值返点的方式牟取利益,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六:违法行为人韩某某(男,25岁)、陈某某(男,25岁)、陶某某(男,30岁)在共享单车上喷涂涉黄广告,因介绍卖淫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七:违法行为人苗某某(男,25岁)、范某某(女,24岁)为推广自家店铺,在共享单车上喷涂小广告,造成多辆共享单车严重污损因故意损毁财物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八: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女,26岁)、陈某(男,20岁)在共享单车篮内散发“小黄卡”,因介绍卖淫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溯源中。
警方再次提示: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影响城市形象,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打此类违法犯罪,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源头治理。非法小广告内容可能隐藏诈骗、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扫码、联系广告信息,避免财产损失。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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