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记者注意到,5月13日,小米法务部通过微博发文,就关于小米诉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进行了声明。
公开信息显示,该起诉讼案件源于2021年11月1日微博账号“Vidda 官方微博”发布的海报图片。由于图片中带有“米【mei】有问题”“米【mei】有屌丝,唯有上帝”“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米【mei】有暴利,唯有让利”“米【mei】有伪性价比,唯有六边形战士”等文字,被认为是公开暗讽小米,因而当时也在社交平台引发争议。
Vidda是海信旗下的年轻化子品牌,主要产品为电视机、投影仪、K歌麦克风等。其中电视产品与同样主攻年轻群体的小米电视互为竞争关系。
小米法务部声明称,2023年8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Vidda官方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声明表示,小米近日收到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从语义、语境、特定主体对应性分析,再结合公众认知,一审法院认定聚好看公司发布的微博内容指向小米结论正确;聚好看公司将小米公司视为竞争对手,将与小米公司类似的“年轻人第一台好电视”“我们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作为宣传口号,在此背景下,通过标注拼音试图掩盖指向性,主观存在恶意,且在双十一节点发布,进一步证明其通过诋毁竞品提升自身销量的意图。
在小米法务部发表声明前,Vidda 官方微博就已在5月1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相关语句与小米公司具有明显对应性,易让相关公众认为其中的“米”系指向小米公司,损害了小米公司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并表示“特发布本条微博,消除影响。”
“感谢一直以来大家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注,对网络空间的各类侵权行为,我司将持续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米法务部表示。
南方+记者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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