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收到线索,白石村沙源坑周边,有白色污水直排河涌,不仅破坏景观,更直接威胁河涌生态。接报后,环保执法人员火速赶赴现场。
现场只见河面漂浮着大量泡沫,初步判断为工业清洗废水。执法人员逆流而上,展开拉网式排查,重点筛查沿岸存在清洗工艺的企业。
经过近2小时细致摸排,执法人员将目标锁定在河涌旁的一家塑料厂。该厂外墙下侧,一处管道正持续排放污水,而该厂又设有塑料清洗工序,嫌疑重大。
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深入检查,果然在清洗废水池旁发现一条隐蔽的暗管——池满之后,未经处理的废水正是通过这条暗管,悄悄排向厂外,最终流入沙源坑。
此时,第三方采样人员也已抵达现场。他们迅速行动,分别对清洗废水池内的废水、暗管内的废水、外墙排口废水以及河涌水进行多点采样,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执法人员同步固定现场影像资料,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将这家塑料厂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牢牢锁定。
目前,相关水样已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后续,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结合采样检测结果,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案件移送至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绿水青山是民生福祉,环保红线绝不容触碰。任何妄图以隐蔽手段逃避监管、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编辑 朱晓宇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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