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答南方+: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支持幼儿园办托班

国是瞭望 2025-06-10 11:15

婴幼儿照护是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何考虑和安排?在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南方+记者就上述问题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在回答提问时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三个体系来实现“托得起”“放心托”“托得好”。 第一方面,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家庭养育成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全国半数以上省份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本地民生实事项目,1315个县(市、区)已经出台了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措施来降低托育服务价格,让婴幼儿家庭“托得起”。

其次,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托育机构设置管理、保育照护、伤害预防、消防安全、营养喂养等标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向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托育服务发展,让婴幼儿家庭“放心托”。

完善托育服务的供给体系方面,庄宁表示,通过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指导并支持各地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带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用于激励引导一批典型地市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等作用,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让婴幼儿家庭“托得好”。

庄宁介绍,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在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普惠托育服务。

在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方面,总结地方经验做法,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健全支持保障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推进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庄宁说。

庄宁表示,在切实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方面,促进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指导各地通过托育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改造、质量评估、人员培训、安全检查等措施,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守住安全健康底线。

南方+记者 王诗堃 吴彬彬 段江含 刘长欣

编辑 傅倩影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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