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这项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广州南沙发布 2025-06-01 20:44

《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今日(6月1日)开始施行。

《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执业认定的一般规定、执业认定的范围、执业保障、监管责任、附则,涵盖“推动港澳专业人才集聚”“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

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团队专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称:“《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是南沙固定和发展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度创新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制,更是对《南沙方案》第一阶段目标中考之年的关键献礼。”

先执业后认定

1个月内向有关部门

提出认定即可

根据《实施办法》,在港澳登记成立的机构和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自然人,取得特区政府或者特区行业协会认证认可的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医疗、动物医学、教育、旅游六大领域的专业资质、职业资格,并符合特定领域执业要求的,可在南沙区提供相应服务,港澳专业人士在执业认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期限内与南沙同类专业人士具有同等权利。

为最大程度提升执业便利度,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可以先执业后认定,只需在1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认定即可。同时,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授权,南沙还明确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执业的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可在南沙直接提供相应服务。

那么,执业认定要到哪里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实施办法》明确,前来南沙区执业的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认定,或者向南沙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港澳登记注册证明或者港澳居民身份证明;二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港澳专业协会认证认可的专业资质、职业资格证明;三是《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亦在近期印发了《港澳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南沙提供专业服务的操作指引(2025年版)》,为具备香港、澳门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资格认可备案、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招投标活动等方面作出详细的操作指引。

做好人才服务保障

以全周期服务

彰显留才真心

据悉,为了帮助港澳专业人士尽快适应内地工作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心放心舒心,南沙将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服务机制,对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内的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区提供专业服务进行保障支持,并制定港澳专业人士培训计划,为港澳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服务。

为进一步解决港澳专业人士后顾之忧,南沙还将在创新创业、居住用房、住房公积金、办公用房、未成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出入境、停居留、通勤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

市、区有关部门还将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体系的港澳专业人士交流合作平台和日常联络机制,拓宽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港澳专业人士渠道,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港澳人才在南沙发挥优势、施展才干,共同顺应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时代浪潮。

此前,南沙已在律师培养领域开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全国首创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构建港澳律师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为港澳律师提供覆盖执业全生命周期的全链条服务。依托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三地执业优势,配备专业人员为在南沙区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律师等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该机制获广东省自贸办评选为广东自贸片区九周年15个最佳制度创新案例之一、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制度创新案例,已助力21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南沙顺利执业。

部分来源:南沙区司法局

文字:何倩蓥

图片:罗仲贤

编辑:张子笛

校对:曹绎

二审:梁思静

终审:李立志、黄增才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本文由“广州南沙发布”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公众号不得转载改编,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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