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排洪渠,有鳄鱼出没!

作者 王韶江 2025-07-27 20:48

7月26日,珠海市红旗镇矿山社区接到市民爆料,称爱国水库排洪渠发现一只小鳄鱼。随后,属地派出所联系指定野生动物收容第三方机构,由其接走妥善处置。

接到报告后,珠海市海洋发展局立即启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护应急预案,联动多部门开展救护,并同步协调珠海鳄鱼救护基地、鳄鱼岛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处置。

经初步鉴定,该鳄鱼体长65厘米,体重1.6市斤。经初步鉴定,该鳄鱼为暹罗鳄。其在国际保护层面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Ⅰ 物种;在国内保护范畴中,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仅限野外种群)。截至2025年7月27日14时04分,这只暹罗鳄已移交至鳄鱼岛,由专业机构开展规范养殖救护。

水生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管理受法律严格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必须依法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严禁无证繁育;经营利用其及其制品,需事先获得许可并确保来源合法、手续齐全。

需要明确的是,非法繁育、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鳄鱼属具有攻击性的物种,人工养殖需配备专业设施设备并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且严禁擅自放生——随意放生不仅可能破坏本地生态平衡,还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相关行为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及时向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南方+记者  王韶江


编辑 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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