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请注意
2025年7月15日开始,在佛山市统一的“自编地址申报”系统上线之前,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经营场所业务的,暂时不能只靠填表申报地址信息,需要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文件!
这是为了落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和佛山市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要求,确保登记的经营地址真实、准确、合法,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也是在全市新地址申报系统上线前的一个过渡安排,等新系统准备好了,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新变化。
重点来了!!!
您需要准备哪些场地证明?别担心,对照您的情况看这里:
情况一:您的经营场所有“红本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如果是您自己的房产:提供您的“红本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就行。
如果是租的或者别人免费给您用的房产:除了提供房东的“红本本”,您还需要带上房屋租赁协议的复印件,或者房东写的无偿使用证明的复印件。
情况二:您的经营场所暂时没有“红本本”
这种情况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如果是租的或者别人免费给您用的房产,提供您和房东签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房东写的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2、再加以下三种证明中的任意一种:
(1)相关部门盖章的验收证明:提供场所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材料和消防验收(或备案)材料。
(2)政府开的《住所使用证明》:去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开的证明。
如果您租的是村(居)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子,并且这个房子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管理平台上登记过(有建筑物资产编号),那您带上和村里签的租赁合同,并提供“三资平台”资产编号。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查验确认后,您就不用再跑腿开《住所使用证明》啦!
注意!!!
如果是转租的,几份合同地址写的不一样,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情况说明证明是同一个地址;如果原合同说转租要出租方同意,那还得有出租方同意转租的证明。
如果房子在“三资平台”只有土地编号,还没建筑物编号,但您所在的村(居)委已经和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了,提供土地资产编号,我们查实后,也能免开《住所使用证明》。
(3)自建房的“体检合格报告”: 如果用的是自建房,需要提供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也叫可靠性鉴定报告)。报告必须包含两部分内容:房子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得出可靠性等级,并加盖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其中,民用建筑房屋可靠性等级要达到I级或II级。工业建筑房屋可靠性等级要达到一、二级。(佛山市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单,可以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如果您最近打算开店或者给店铺搬家,赶紧对照上面清单,看看您的场地属于哪种情况,把需要的证明材料提前准备好。
有疑问?随时问! 不清楚要哪种证明?不知道去哪里开《住所使用证明》?别犹豫!拿起电话拨打0757-12345,选择南海区市场监管业务,或者直接去您所在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会耐心给您解答!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大沥市监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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