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挂牌显示施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的区域内,机器仍在轰鸣,施工人员仍在劳作。这是笔者7月初在潮州市城区部分施工围挡路段看到的情景。
5月15日,潮州市召开了一场关于“规范全市道路路面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会议。相关部门就“施工超期”“工程质量不达标”“路面恢复不到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个多月过去,不少市民感受到道路施工的规范变化——城区不少路面井盖修得平整,凹凸不平的“补丁路”少了许多,部分乡镇长年“围而不动”的开挖路段完成施工回填等。然而,已开挖的施工路段内,未规范挂牌公示、施工时间超期、施工围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施工方面临哪些堵点?管理方又有何难处?多部门协作如何做到既规范又高效?潮州城市道路施工要做到“又好又快”,仍有不少绕不开的“硬骨头”要啃。
由于项目施工需求,潮州市区不少道路成“单行道”,市民渴望早日完工恢复。陈锦煌 摄
由于项目施工需求,潮州市区不少道路成“单行道”,市民渴望早日完工恢复。陈锦煌 摄
堵点1:
施工超期 技术与管理需同步加强
施工超期或“围而不动”,意味着施工路段无法恢复通行,影响着市民群众出行。而这也引发了周边居民猜测与不满。有人认为施工方懈怠、有人猜测项目资金不到位,更有甚者认为建设方通过延长工期来谋取利益……
城市道路施工出现“围而不动”及施工超期的真正原因究竟有哪些?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业务人员表示,常见原因涉技术和安全两大方面。
“有些施工单位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复杂,实际施工现场与前期勘察不完全一致,就需要重新调整施工方案。”业务人员表示,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周围有燃气、电力等管道,也需谨慎勘察清楚后再继续施工,还有些施工路段途经老城区,如施工震动对沿途房屋安全产生影响,则要先确保民众安全。此外,还存在部分工程段已完成,但需等待同一区域其他路段施工完成后再成片恢复路面的情况,同样容易让市民群众误会为“围而不动”。
造成施工延期的技术原因很多,但规范管理必不可少。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内容规定,执法部门将对超出审批范围、超出审批期限施工的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堵点2:
信息不公开 多部门权责有模糊地带
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但笔者在走访过程中看到,潮州市区道路施工仍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施工围蔽路段的警示灯不亮、人行道上已开挖的探坑围蔽出现缺口、挖出的沙土随意堆放在路边未做好遮蔽覆盖……
部分施工围蔽缺口造成安全隐患。陈锦煌 摄
部分施工围蔽缺口造成安全隐患。陈锦煌 摄
施工围挡的不规范还体现在告示牌的设置上。
潮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一篇发布于5月22日的公开报道显示,潮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将“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围挡上设置规范醒目的告示牌,明确标注工程名称、施工周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关键信息,确保市政工程信息公开透明”。
从5月20日潮州市住建局召开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地施工围挡整治提升工作动员会议开始,潮州市住建局印发了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制定了围挡升级改造专项通知,并部署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治行动。
然而,7月3日夜间,笔者在枫春路等多地仍发现有未挂告示牌的施工围挡区域。针对这些不规范的施工区域,笔者只能通过其围蔽的电箱、燃气井盖或通信井盖来初步判断施工单位,再致电有关部门详询情况。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几乎无从得知家门口或每日必经途中突然冒出的这块“拦路虎”是何项目、会持续多久、如围蔽有破损该致电何处反馈。
城区某处施工围蔽现场。陈锦煌 摄
城区某处施工围蔽现场。陈锦煌 摄
笔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当前潮州市区有粤东城际铁路建设、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等多个涉及城市道路路面开挖施工的大型工程,不同项目对应城管、交通、住建等不同管理方,全市道路路面施工暂未形成统一管理方或由各部门派代表组成专班进行协调管理。因此,一个施工区域未挂牌公示“该谁管”“如何管”仍存在责任模糊地带。
这一问题并非孤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方人员告诉笔者,施工方进场凿开路面后,根据现场情况申请优化设计方案再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常有出现。但重新勘察、审批流程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审批下来快则几天,慢则需等待数周。该业内人士希望潮州市各部门能落实各自责任,畅通审批流程,或以成立专班的形式解决一处施工审批需“多次跑”的问题。
■做法
施工方从实际情况出发调整方式:
“定点暗挖”更有利市民出行
“刚进场施工那会,我们接到的居民投诉可不少。”站在市区福安路街头,望着路中间忙碌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笔者讲述了施工过程中,从“被投诉”中总结出的经验。
市区新春路、福安路、绿茵路施工区域,是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二期项目的一处施工路段。施工方需深挖并打通地下管道,拉管形成新的排污管道以将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排到污水处理厂,改变以往随雨水直排对河体造成的污染情况。
7月8日,潮州市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仍有工人抓紧抢工期作业。陈锦煌 摄
7月8日,潮州市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仍有工人抓紧抢工期作业。陈锦煌 摄
按照一开始的设计图纸,在福安路段施工方需占用二分之一以上的道路进行开挖施工——这种“成片明挖”的施工设计对施工方来说并非坏事,仅需一台挖掘机即可完成整条道路的开挖,粗放式的作业可以省下不少施工成本。
但问题很快接踵而来,因为周边居民十分密集,原计划成片开挖的路段又经过小区车库出口、企事业单位正门等人员密集出入地,产生不少投诉与反对施工的声音。
“根据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对现场情况的掌握,我们迅速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将施工方案从‘成片明挖’改为‘定点暗挖’。”笔者在现场看到,福安路原计划成片开挖的施工取消后,改成了与新春路一致的点状凿井施工,保留了马路两侧的行驶通道,方便周边居民出入通行。
几位工人正在搭建施工围蔽装置。陈锦煌 摄
几位工人正在搭建施工围蔽装置。陈锦煌 摄
中铁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综合研判,在市区道路施工,“定点暗挖”往往是最优解。“虽然要投入的机器与人员增多,但多个点位同时施工可显著提高施工速度。针对市区人流、车流密集的特征,施工单位更应在保证安全与质量的同时,争取‘速战速决’来换取居民的安心通畅出行。”
笔者在现场看到,施工过程中,还有一名交通疏导员在路口指挥车流有序通过,提醒往来市民注意安全。“这几天施工方案调整后,没再接到过投诉电话。”中铁一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如单位施工作业对市民产生影响,或市民群众对施工作业有何意见与建议,都欢迎大家拨打现场告示牌上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反馈,“我们会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接处理,做到市民舒心、满意。”
施工作业过程中,部分路口有配备交通疏导员进行临时引导。陈锦煌 摄
施工作业过程中,部分路口有配备交通疏导员进行临时引导。陈锦煌 摄
■他山之石
跨部门联合督导 “一码通”共享信息
如何破解城市道路“围而不建”“建而不快”、重复开挖以及交通标识“多杆林立”?如何更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不少外地经验值得潮州借鉴。
中山市就采用了“1+1+3”的治理模式,即一个联席会议机制、一个联合督导体系,以及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计划动态报备制度、计划公示制度三项配套措施,加强跨部门协作。其中,“联席会议+联合督导”的新型管理模式,促进住建、交通、水务、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组建联合督导组,每月开展至少一次联合督导行动。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各部门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在审批环节,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项目的审批流程更加集中化、规范化。首先,各管理部门将根据年度项目情况制定挖掘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季度调整,并上报至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次,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召开季度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并优化挖掘计划,确保重大项目能够同步施工,减少道路的重复开挖。对于那些没有列入挖掘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将不会接受其审批申请。最后,该局还对计划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此外,中山市还建立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一码通”实现多方参与和信息共享。一个工程一个码,实现了审批出证赋码全覆盖、施工现场信息全公开、人民群众监督无死角、监管部门监管全感知。
为方便施工项目接受主管部门和广大市民监督,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则在建设项目“五牌一图”的基础上,升级推出更加规范和简洁明了的建设项目告示牌制度。“建设项目告示牌”以表格形式,简约明了集中展示项目核心信息,并新增各方责任人、竣工日期、监督热线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解决周边居民经常反映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手记
严与宽并施 提升质与速
施工规范不是小事。一个不亮的警示灯,可能导致一次轻微的车辆剐蹭,也可能造成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处坑洞的缺口,可能让路过的市民踩空受伤,也可能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潮州市主要领导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做社会公共工程一定要有善待生命、服务百姓的思想觉悟。从现状看来,潮州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对任何工程项目而言,安全第一要绝对保障,工程质量也应全力把关。确保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后,对城市道路施工而言,工程速度的追求,体现的是对民生期盼的响应。
部分施工围蔽缺口造成安全隐患。陈锦煌 摄
部分施工围蔽缺口造成安全隐患。陈锦煌 摄
整改后的道路施工围蔽。陈锦煌 摄
整改后的道路施工围蔽。陈锦煌 摄
有业界人士认为,潮州城市道路施工要提升施工质量与建设速度,还需从严格规范入手,逐步厘清实际施工过程中的难点与堵点,明确不同部门与企业的职责所在。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到“严”与“宽”并施,既要规范管理好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单位,也应建立起信息公开、响应及时的施工管理机制,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为城市道路施工提供顺畅良好的工作环境。
其中,“严”是底线——对超期施工、围蔽缺失等问题,需用刚性制度划清红线,让《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打出重拳;“宽”是支撑——理解施工中地下管线复杂、方案调整等实际难处,通过成立专班、简化流程、共享数据等方式,为合规施工“开绿灯”,才能避免“想规范却卡流程”的尴尬。
此外,还要善用群众的力量。中山、福建泉州等地的经验早已证明:当信息公开成为常态,当群众监督融入流程,“围而不建”“建而不快”的乱象自会减少。潮州的整改速度让人看到诚意,若能在此基础上,让“谁来管、怎么管”更清晰,让市民从“被动忍受”变为“主动参与”,道路施工的“又好又快”便不再遥远。
文/图:陈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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