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惠阳站停车场收费事项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惠阳区淡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惠阳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申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批复》提醒,应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并请惠阳区淡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旅客和市民,并做好收费公示制度,将批准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时段等信息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惠阳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备注:
1.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的,按时长累加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缴费后须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离场,逾时将重新计费。
2.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累加计费。车辆24小时内重复进场的,按每次停放时间计费。
3.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4.小车是指核定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核定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是指核定载重2吨以上至10吨以下(含10吨)或核定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南方+记者 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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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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