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逆行❌
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无牌车辆❌
......
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
涉“摩电”交通事故发生
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近日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
开启“摩电”大整治
一起现场直击
惠城区
4月19日至20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
持续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民警在重点路段、路口设立多个整治点,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逆行、未按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共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615宗,派发宣传单张485张。
4月17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
在辖区各重要路段开展
“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劝导,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摒弃交通陋习。
仲恺区
4月17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仲恺大队
在五一大道、和畅二路等重点路段
持续开展
“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民警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严查的同时,民警还采取了面对面教育和发放宣传单张的方式,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强调“一盔一带”的重要性。此次行动,共劝导教育100余人。
大亚湾区
4月17日—18日
大亚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
持续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民警对过往的“摩电”进行逐一检查,针对“摩电”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并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龙门县
4月14日以来
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
持续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为群众出行创造
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在各辖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劝导+整治+宣传”的形式,严查“摩电”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以下几点安全提醒请查收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01帽子≠头盔
我们不能用帽子替代安全头盔,万一受到撞击,帽子对头部没有任何的保护作用。
02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关键时刻头盔并不能
起到保护作用
二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
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
三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
应下车推行
驾驶人才能更好观察路况
惠州公安提醒
任何一次看似
“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能给个人、家庭
带来严重危害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牢记
有牌证、限两人
戴头盔、靠右行
来源: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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