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肇庆全市法院结案7万余件,被评为“全省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综合优胜单位”。连续三年开展“三个效果好案件”评选活动,案例工作取得显著进步。
近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洪浩在接受南方+记者专访时表示,积极推进“铁军工程”“强基工程”“创优工程”,抓好六项重点任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肇庆、法治肇庆。
以“铁军工程、强基工程、创优工程”激发动力
南方日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做实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请谈一谈肇庆法院如何落实“能动履职”这一理念?
陈洪浩: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平安建设彰显担当。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高要新桥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二是服务大局积极有为。完善“1+8+N”投资者司法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行”活动,妥善办结一批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案件。三是为民司法有声有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成功调解案件2.2万件;形成涉罪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合力;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机制,服务绿美肇庆生态建设。
南方日报:今年,肇庆法院将如何激发审判工作现代化内生动力?
陈洪浩:我们将围绕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审判质效三个方面,积极推进“铁军工程”“强基工程”“创优工程”,最大程度激发内生动力,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打牢基础。
一是推进“铁军”工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用科学理论端正司法理念;通过开展“三个效果好案件”评选活动,激励引导法官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更加注重案件办理效果。
二是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审判工作发展根基。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在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工作机制、推出特色做法、总结创建成效、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下功夫,争取在全省、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取得成效。
三是推进“创优”工程,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做好前端治理工作,一方面要用好“万人成诉率”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这一利好因素,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真正扛起诉源治理责任;另一方面要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党委政府推进基层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围绕省、市决策部署抓好六项重点任务
南方日报:接下来,肇庆法院将如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陈洪浩:肇庆法院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纵深推进司法服务“九九融湾”行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肇庆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二是纵深推进司法服务“百千万工程”,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三是纵深推进司法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这一目标,在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上再发力、再提升。四是纵深推进司法服务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助力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五是纵深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肇庆建设,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领域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纵深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落实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各项措施。
南方日报:“百千万工程”是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肇庆法院将如何以“头号工程”的力度和势头推动“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力提速?
陈洪浩:全市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服务“百千万工程”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重要抓手。
要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肇庆是全省农业大市,拥有47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71个“粤字号”农业品牌,“粤字号”农业品牌数量高居全省第一。各基层法院要立足辖区特色农业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在特色种养、林下经济、预制菜产业等“土特产”司法保护上大做文章,比如考虑建立高要活道大米、四会沙糖桔、德庆贡柑、封开麒麟李等特色产业专项司法保障机制,支持“肇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做优。
要以加强司法建议为抓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加大考核评比力度,提升司法建议制发质量和综合类司法建议比重;利用司法建议反馈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的有力契机,加强对被建议单位的指导、督促,最大程度地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功能。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制度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提供针对性法律知识、案例资源等方式,强化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帮助调解组织提升业务水平、履职能力。
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
南方日报:肇庆正统筹新质生产力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这一目标上,肇庆法院将如何担当作为?
陈洪浩: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硬实力”,全市法院要加大对创新创造成果的保护力度,既要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制裁恶意侵权、仿冒搭车行为;也要教育引导本地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尊重智力劳动成果,杜绝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让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加强大旺法庭建设,按照全省最好、最优的标准配齐配强审判力量。
全力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常态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行”“法官进企业”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家心声,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利保护,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涉诉信息澄清说明机制,完善失信、限制消费退出机制,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善意文明司法。
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健全破产管理人执业监督和履职保障机制,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格局,助力解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难、重整企业投资人招募难等问题。促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1+1+7”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南方日报:肇庆提出,要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肇庆样板。肇庆法院将如何助力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
陈洪浩:全市法院要围绕市委“绿美肇庆”生态建设部署要求,大力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
一要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去年,全市法院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机制,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二要精心培树宣传标杆性案例。找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严格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和要求,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环境违法行为成本,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有效运用“补种复绿”等裁判方式,助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加大对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古树名木保护、碳排放碳交易、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领域案例的挖掘、培育和转化,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三要增强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异地执行委托衔接、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制度等配套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用足用好已经建立的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在构建跨域案件一体处理机制、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助力更高水平的绿美生态建设。
【统筹】吴帆
【采写】南方+记者 刘亮
【通讯员】冼颖
【海报】招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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