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头炫技”“改装飙车”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属于妨碍安全驾驶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
坚决露头就打,依法查处
警示案例
2月21日晚,市110指挥中心接报,称有两辆电动车在枫溪财富中心附近路段“吊车头炫技”,立即指令交警市区三大队出警查处。
交警市区三大队迅速抽调警力开展工作,很快锁定并依法对两名违法当事人陈某、刘某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处罚。
“翘头炫技”“改装飙车”这些行为
仿佛是个性和酷飒的象征
吸引着年轻人为之疯狂
殊不知
危险已在悄悄逼近
也已触犯法律
法律规定
非法竞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改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安全骑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骑车需够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摩电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同时提醒,戴头盔不系扣相当于没戴头盔,同样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
3、骑行务必遵守交规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不闯红灯、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
温馨提示
非法改装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飙车炫技,害人又害己,万万“驶”不得!希望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管,学校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助他们踏上平安之路。
潮州警方将继续加大整治飙车和非法改装车辆的工作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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