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证叉车司机作业,对企业立案处罚!附考证流程→

南海市场监管 2024-05-17 17:13

叉车司机无证进行叉车作业?

立案处罚!

近日

里水市场监管所查处

一起使用未取得叉车相应资格的人员

从事叉车作业的违法案件!

案例回顾

近期,里水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一木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的一名工人A某正在进行叉车作业,但该工人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下称作业人员证书)。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整改期限到期后,里水市场监管所前往该企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执法人员在企业车间内发现另一名工人B某正在进行叉车作业,但该工人也无法提供叉车作业人员证书。虽然该企业负责人随后向执法人员出示一张有效的作业人员证书,但不是现场作业人员B某的证书。

鉴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办结,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企业作出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知多点

1.持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法条中提及的相应资格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下称作业人员证书)。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的作业须取得对应“种类”及“项目”的作业人员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且逾期未改正的,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中从事叉车作业的工人应取得“种类”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作业项目”为叉车司机、“项目代号”为“N1”的作业人员证书。该证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2.作业人员证书样式

目前,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样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仿皮质的小本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作业人员证书样式。

第二种是IC卡,目前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作业人员证书均为IC卡样式。

第三种是电子证书。广东省作为电子证书试点省份,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样式及申请流程见下图。

电子证书申领流程

↓↓↓

慎防鱼目混珠的“假证”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除上述三种样式的作业人员证书外,其他形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均不予认可

企业可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证件真伪。常见的不予认可的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企业在雇佣叉车司机时、叉车从业人员在报名考取作业人员证书时均须多加留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证流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复审五个程序,具体流程见下图。

叉车作业规范

除持相应有效的作业人员证书外,叉车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还应遵守以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叉车作业中常见违规行为制作了“叉车使用十四注意”、“叉车作业十五严禁”等宣传海报,有需要的企业可前往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滨江东二路2号四楼403室,联系电话:0757-85633466)。

叉车作业安全培训

叉车使用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叉车安全总监、叉车安全员观看叉车警示教育视频,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里水市场监管所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