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报三起典型问题,有何现实指向性?

南方评论 2026-01-22 07:28

文 | 维辰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花费498万元向某“百强县”榜单评价机构购买咨询服务,该机构帮助其实现榜单进位;

河南省商务厅在引进省外资金工作中设置不合理考核指标,基层为完成任务弄虚作假;

云南省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频繁排名通报,有的地方为完成指标进行统计数据造假。

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而就在上周,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年初即公布这3起典型问题,反映了什么问题?又有何现实指向性?

(一)

3起典型问题,共同指向一些地方和部门政绩观存在偏差,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比如,统计造假。

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数据真实准确,调控才能精准有效。近年来,统计数据造假备受关注,典型案例和造假手段陆续被曝光。如今又添新案例,高压态势持续。

再比如,花钱买虚名。

海城市为了快速出政绩,不惜将巨资投入到虚无的排名竞赛中。而这并非孤例,早些年还有多个国家级贫困县通过花钱跻身虚假“百强县”的荒诞先例。

问题出在了哪里?

通报说的很清楚——为了政绩弄虚作假,脱离实际下达指标,层层加码摊派任务,对考核指标“只考不核”,对虚假数据失察失管,基层做表面文章,进行数据造假,以形式主义应付官僚主义。

归根结底,政绩观错了,企图用“涂脂抹粉”的数据、榜单来“秀政绩”,没有“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

(二)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首先必须解决好政绩观问题,回答好为政“三问”——

为谁创造业绩?

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用公共资源换取个人政治资本,“唯上不唯实”,将个人利益置于公众利益之上。提高群众满意度在政绩评价中的权重,扭转“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方能避免政绩观迷失。

创造什么样的业绩?

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政绩不惜花钱买虚名,谋求在各类榜单上榜进位;还有一些脱离实际下达指标,加剧基层负担,寅吃卯粮、竭泽而渔,体现出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的发展观偏差。当然,一些干部热衷捏造“数字政绩”,也与个别地方简单以数据、名次评判工作好坏不无关系。创造过硬业绩,不仅需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也需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更好引导党员干部兼顾显绩与潜绩、实功与虚功、一域与全局、当前与长远。

怎样创造业绩?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花钱买排名,换不来实实在在的发展,只会平添机会成本与财政负担;美化的数据指标,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将小问题拖成大难题。以实干出政绩,就要自觉按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坚决克服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

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省部级专题研讨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被反复强调。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也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如此重视,既彰显了政绩观的重要,也说明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所指出:“我们这些年驰而不息纠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没有根治,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新变种。”这些新变种,就包括“数字注水”、虚假开工、“开票经济”等。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更加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开局之年,不少地区和部门都在编制发展规划,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这些都需要正确政绩观引领,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沉下心来抓落实、办实事,用实干实绩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总而言之,一切虚的、浮的、水的假把式和昏招,都省省吧!

编辑 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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