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三人冒充警察玩“仙人跳”,最终难逃法网

作者 潘俊宇 2025-09-16 10:37

近日,韶关翁源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三名被告人因冒充人民警察实施诈骗,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张某、李某、陈某三人经过事前预谋,设定了一个“局”:由李某提供有偿性服务引诱老年男性,待时机成熟,张某、陈某便冒充警察冲入屋内“抓嫖”,以此骗取被害人钱款。为实施犯罪,张某还特意在翁源县龙仙镇租赁了一处房屋作为作案地点。案发当日,李某在街上物色到一名老年男性,并将其带至事先准备好的房间。待双方脱掉衣服后,李某通过拉掉窗边毛巾的方式向附近等候的张某、陈某发出信号。随后,张某、陈某二人闯入房间,自称是派出所民警,正在执行抓嫖任务,并以此骗取了被害人4000元。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三被告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均应予从重处罚。最终,翁源法院以张某、李某、陈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实施欺诈,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形象。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因贪图小利或受不良诱惑而陷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若遇到自称“执法人员”要求配合调查、缴纳罚款等情况,务必保持冷静,通过查看执法证件、要求出示正规法律文书、拨打110报警电话核实身份等方式确认对方身份,切勿轻易转账或交付财物,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旦发现涉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钟惠怡

编辑 伍欣莎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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