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成“事故”,烧烤场危险操作致伤谁担责?

作者 巫雅柠 2025-06-23 14:57

烧烤聚会本应是欢乐时光,但如不注意用火安全,引发安全事故责任该谁承担?来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某日下午,黎某、吕某等人参加烧烤活动,因尝试多种方法均未成功点燃炭火,黎某遂提议使用液体酒精助燃。吕某找到液体酒精后,径直将液体酒精倒在烧烤炉内,致使烧烤炉瞬间窜出火苗,造成黎某身体多处烧伤。

黎某受伤后被送医治疗,经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其间吕某支付医疗费6000元,后黎某将吕某等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吕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4.9万余元。

法院审理

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向炉内径直倒入液体酒精时,未确保液体酒精使用的安全性,导致黎某被酒精火焰烧伤,吕某对此具有过错。黎某提出使用酒精助燃,对液体酒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将自身置于危险状态中,可以适当减轻吕某的赔偿责任。

综合上述因素,酌定吕某对黎某的损失承担60%责任,扣除吕某已赔偿的6000元,判决吕某赔偿8万余元给黎某,驳回黎某其他诉讼请求。吕某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户外烧烤已成为一种流行的休闲方式,走进越来越多市民的生活。一个烧烤炉、若干食材,就可以让人们远离喧嚣、释放压力,但如不加注意,烧烤行为也会面临风险。液体酒精遇明火极易爆燃、喷溅,火势难以控制,绝对禁止在明火烧烤中使用。烧烤助燃可使用安全的引火炭或固体酒精,且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远离易燃物,使用专业工具,确保环境通风。

本案的惨痛后果告诉我们,提出危险建议与执行危险操作,均要承担法律责任。虽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危险提议,每个人都有责任拒绝并制止,盲目听从或执行,可能害人害己。

撰文:巫雅柠 黄丽群 林静娴

编辑 李婉芬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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