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研发后付费,肇庆高鼎端科创走廊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作者 刘舜欣 2025-06-08 06:31

一种新模式,让企业先迈步,后买单,曾经的科技成果,如今在肇庆找到了更多实现成果有效转化的新路径。

近年来,肇庆按照“强龙头、建基地、上档次、连空间、聚资源”的思路,重点规划和打造了肇庆市高鼎端科教创新走廊,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实现高效对接。从“先研发后付费”到“校企园三方技术合同”模式,肇庆正积极利用起科教走廊的优势,不断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探索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

“先研发后付费”+“三方技术合同”

科技成果转化进入新阶段

在以往的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长期存在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市场需求不一致、高校与企业缺乏深入了解影响合作信心、研发投入风险不确定性造成企业不敢投入、技术中介机构促成合作后正当收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2024年,肇庆西江实验室顺利由建设期转入运行期阶段。

2024年,肇庆西江实验室顺利由建设期转入运行期阶段。

针对这些问题,作为高鼎端科教创新走廊龙头高校的肇庆学院,创新采用了“先研发后付费”+“校(高校)企(企业)园(大学科技园)三方技术合同”的融合模式,破解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肇庆学院创新采用“先研发后付费”+“校企园三方技术合同”的融合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肇庆学院创新采用“先研发后付费”+“校企园三方技术合同”的融合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近日,肇庆学院、肇庆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广东创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用这一模式,成功完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环保涂装设备成套技术系统研发攻关,这也标志着肇庆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进入新阶段。

“先研发后付费”模式,是指高校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在不需要企业前期投入的基础上,在评估验证技术路线可行性后,利用自身科研资源和技术成果进行研发攻关,并在达到一定的研发阶段后,由企业确定是否继续开发,如企业同意开发则签订技术合同,并支付研发费用。

两种模式的结合既发挥了高校技术优势,也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两种模式的结合既发挥了高校技术优势,也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校企园三方技术合同”模式则是指肇庆学院发挥该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优势,在传统技术合同中的甲方(技术需求方)、乙方(技术供给方)之外,将肇庆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纳入合同丙方(技术中介方),并享有相应收益。

“两种模式的结合既发挥了高校技术优势,由高校对技术路线深入评估验证,有效降低企业研发风险,又打消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想研发投入、怕失败损失的顾虑,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肇庆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将技术中介纳入合同第三方,发挥了技术中介在成果转化链条上的纽带作用,保障了其合理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技术中介机构和行业健康发展。”

50余项发明专利实现就地转化

高校技术成果有力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通过强机构、活机制和优模式,肇庆大力推动学校技术成果向地方转移转化。

肇庆学院出台了《肇庆学院科研成果与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技术成果赋权、激励等机制,最多可将收益的98%分配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并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派驻科技特派员”等措施,推动高校技术成果向地方转化。

肇庆不断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探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

肇庆不断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探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

“2024年,肇庆学院签订校政企合作协议200余份,年度科研经费投入达1.67亿元。通过科研人员创业等多种方式,50余项发明专利在肇庆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实现就地转化,累计孵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7 家。”肇庆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肇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肇庆将以高鼎端科教创新走廊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要求,构建涵盖政、产、学、研、金的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科技成果库,拓展对接渠道,推广“先研发后付费”“先转化后付费”“先转化后奖励”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刘舜欣

图片:肇庆市科技局供图

编辑 唐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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