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1670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756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来自广东公安系统的4名个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广东公安系统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名单
赵 建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法医检验科科长、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副高级警务技术任职资格
宋思泉 蕉岭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警务技术二级主管
林少利 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巡警指导科科长、一级警长
吴振文(女)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科长、一级警长
祝贺!
来源:广东公安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